3名失信人拒不履行被拘留


【资料图】

本报讯(通讯员 陆恩耀) 勐腊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对抗拒、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对违约毁约等行为一追到底。近日,又有3人因拒不履行被依法拘留。

2020年6月,勐腊县人民法院对王某顺与肖某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肖某林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肖某林未主动履行判决,王某顺于2020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经采取执行措施查明,肖某林长期居住在缅甸境内,其名下的银行、微信存款不足以足额履行案件标的,其位于瑶区乡黄连山村苗旧村民小组的282.9亩茶叶地已被法院查封,名下无车辆、房产登记信息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因申请人申请不处置查封的林权,且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于2020年12月终结本次执行。今年1月,申请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肖某林已回国的线索,法院干警立即前往肖某林居住地,但未能寻找到被执行人。2月,肖某林在磨憨火车站被法院干警控制后,与申请人达成一个月的还款期限,法院未对肖某林采取拘留措施。后经法院多次催促,肖某林履行还款义务未果,且双方再次协商还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鉴于肖某林无视法律判决,通过拖延、欺骗等手段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

2022年,勐腊县人民法院对严某与王某、蔺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王某、蔺某偿还原告严某借款本金100万元及相关利息。判决发生效力后,王某、蔺某未履行义务,严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王某、蔺某名下银行账户、网络资金采取冻结措施,且不足以足额执行。后被执行人王某、蔺某提出分期还款方案,严某表示同意并达成执行和解。但王某、蔺某仍未按照执行和解内容履行,且在执行期间收到他人支付的土地款后未主动向严某履行,在明知自己账户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账户代收和支付款项。鉴于被执行人王某、蔺某在执行中隐瞒、转移财产,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本案无法执行,法院对王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

勐腊县人民法院对当某与谢某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后,谢某东未主动履行,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谢某东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内容并逾期长达20个月,法院对谢某东实施司法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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