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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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不断推进,相关问题逐渐暴露,亟需制定一项专门条例,围绕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结合南平市实际情况,用法规的形式凝练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南平经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彭佳等10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的议案》。

该议案提出,南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是城市雨水管理及绿色发展的需要、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建立健全海绵城市管理体制的需要,也是保障海绵城市各项监管措施有效执行的需要。南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有权限、有支撑、有基础、有借鉴,建议尽快制定《南平市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转变城市建设理念,理清各职能部门间的责任,解决建设资金保障问题,解决海绵城市建设质量管控问题,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维护与运营,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需要通过立法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行为,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法可依。

每一件成熟议案建议的提出,都凝结着代表们的心血。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该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委、法工委办理。接到议案办理任务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组成调研组进行了认真研究,广泛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加强与议案领衔代表的沟通交流,针对议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具体建议,认真研究吸收,积极推进立法进程。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我市抢抓行政中心搬迁的历史机遇,在武夷新区规划中全面融入海绵理念,统筹截污、清淤、畅通、活水及生态修复等措施,城市内涝、污水直排等“城市病”得到有效化解,海绵城市建设成效逐步展现,并于2021年成功申报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但是,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日益显现。因此,尽快制定一部符合我市实际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将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到法规层面,依法更加有效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助力顺利通过全国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验收,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市人大常委会把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作为2022年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经“三审”通过该条例(草案),拟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日前,彭佳等市人大代表告诉记者,他们对该议案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并没有太多的先例可循,但我市从无到有建立健全了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体系,为海绵城市建设立规范、定标准,并在立法的过程中,融入了“南平元素”,彰显了“南平特色”。该条例出台后,将填补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立法空白,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南平经验”。 作者:□本报记者 张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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