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贪小利售卡成“帮凶”涉案上亿元


(资料图)

本文转自:榆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杨永强) 近日,府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桑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等11名被告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进行了宣判,各被告人分别获刑八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被告人桑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等人明知不法分子收购银行账户用于网络洗钱等犯罪活动,为牟取不法利益,仍注册多套公司对公账户出售,为他人从事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2021年11月22日,该县某镁合金公司财务人员被不法分子冒充其老板要求转账,将389.6万元巨款转入该11名被告人出售的银行账户中,并被层层转出,为追缴工作带来巨大困难。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桑某某等人出售的银行账户被不法分子利用并诈骗多名群众,涉案金额达1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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