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泉州一地通告:有序推进学校复学复课

本文转自:东南早报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28号)

根据《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21号通告》(泉防控指〔2022〕28号)的精神,为统筹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域分级有序调整管控等级。河市镇、罗溪镇、虹山乡于4月4日调整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万安街道、双阳街道、马甲镇目前仍为管控区(封控区除外),持续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并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管控等级。

二、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河市镇、罗溪镇、虹山乡3个乡镇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2.继续加强村、小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围合管理,做好进出人员信息登记,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进出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KTV、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台球室、足浴场所等人员密集、环境密闭的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暂不开放营运。原则上暂不举办线下大型活动、论坛、培训等,严控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服务。

4.农贸(集贸)市场、药店、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必须配备防疫专员、执勤查验人员,在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限流、保持1米间距等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各类餐饮机构堂食按50%限流开放。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居民要自觉遵守防疫措施,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有序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通风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村、小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辖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洛江,确需离洛的,应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时将按照外地来(返)洛人员有关要求纳入闭环管理。

7.暂停清明节期间各类骨灰楼堂、零散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祭扫活动,暂停在祠堂、祖厝等场所举行聚集性祭祀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野外非法用火行为,对拒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河市镇、罗溪镇、虹山乡3个乡镇辖区内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1.做好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企业应设有防疫专班和防疫专员负责抓防控工作,成员名单应报所在乡镇企业办备案;所有人员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复工;排查本人及共同生活者的旅居史、接触史;生产经营区和生活区应开展环境清洁和消杀、安全隐患排查。

2.加强复工复产后管理。企业要按照“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分类差异化防疫措施要求,加强全员健康监测,开工后48小时内由企业再组织一次核酸检测,在全市疫情持续期间实行两天一检;生产、生活空间实行“区隔化”管理,不同班组、宿舍之间避免交叉、流动,员工上下班“两点一线”通勤,取消堂食。

四、分区域分级恢复交通秩序

1.交通查验。保留或新增朋山岭隧道节点、324国道-万虹路节点、安吉路-金庄街节点、洛滨路-丰海路节点、省道213节点2、花溪山节点、园岭线节点、梧峰村节点,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等交通查验点,并严格按照管控规定落实出入车辆及人员管理。

2.货车通行。辖区内货车(驾驶员体温正常、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红码除外)恢复正常通行,途经管控区域的按规定路线通行,在本辖区内不再重复查验;对经过双阳、罗溪高速公路收费站路口的上海、吉林等中高风险地区入(离)洛货车,在执行原规定管控措施基础上,明确划定洛江辖区内行车路线,落实“点对点”运输。

3.客车、公交车通行。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辖区内客运班线、公交线路应通尽通,途经封控区、管控区、隔离场所等实施甩站运行。对毗邻且撤除交通查验点的县区,恢复跨县区公交线路。

4.出租车、网约车营运。恢复出租车、网约车运营,途经封控区、管控区、隔离场所等不得停靠上下客;允许在毗邻且撤除交通查验点的县区间,实行跨县区运营。

五、加强重点地区入洛人员排查管控

1.严格落实外防输入要求,织密结合大数据+网格化管理,个人自觉申报、用人单位(房东)督促落实和村(居)主动排查相结合,加强新进人员排查登记;加强对上海、吉林等地入洛人员风险排查,做到“日推日清”。

2.对高风险地区入洛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地区入洛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入洛人员开展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落实重点地区入洛人员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六、有序推进学校复学复课。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有序推进学校复学复课,具体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七、科学设置核酸采样点。设置若干个采样点满足居民群众核酸检测需求,具体点位设置另行公告。

本通告自4月4日至4月10日期间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企业和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爱拼才会赢,坚持就是胜利!“洛”有你,真好!让我们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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