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凤台通报1人确诊情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本文转自:新安晚报

关于凤台县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轻型)的情况通报

2022年3月26日,凤台县人民医院在对发热门诊就诊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万某某(女,33岁),核酸初筛为阳性,已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27日,淮南市疾控中心复核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医疗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目前,该病例已在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病情稳定。相关流行病学调查、风险人群排查管控、外环境终末消毒已落实。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染途径,凤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疫情防控期间城区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区域

县城规划区内城关镇、刘集镇、凤凰镇和李冲回族乡。

二、交通管制时间

2022年3月27日8时开始。

三、交通管制措施

管制区域内,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供、物资配送车辆、抢险救援车辆、应急车辆,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的车辆外,其余一切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禁止通行,市民非必要不出行,不出县。

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快递(外卖)、物流配送、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车辆凭县疫情指挥部通行证通行。

五、各小区、各村组疫情查控点要加强车辆人员管控,禁止车辆驶出小区、村组上道路行驶。

六、对违反管制规定的,将依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七、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凤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7日

关键词: 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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