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安排1.07亿元质量提升和知识产权配套专项资金

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新闻

广东东莞安排1.07亿元质量提升和知识产权配套专项资金

首次将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纳入资助范围

本报讯 (记者 王 越)近日获悉,《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广东省东莞市政府同意已正式实施。《办法》提出,东莞市今年将安排配套专项资金1.07亿元,聚焦质量和知识产权领域,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顺应机构改革实际,对市场监管领域现行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和绩效评估,将原来分散在质量和知识产权领域的资金进行优化整合,并对奖励方向和奖励标准进行了重新规划。《办法》为“1+2”结构,即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和质量提升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两个实施细则。《办法》对专项资金使用的文件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支持范围、预算管理、分配执行、申报审批、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经重新整合之后,涉及质量提升、知识产权两个大类、28个资助项目一共147个小项,基本囊括东莞实施质量强市、知识产权强市以及标准化战略的方方面面,将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提供覆盖质量、标准化、计量、检测、认证、专利、品牌等领域的全方位资助服务,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办法》紧贴东莞“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新增一系列政策资助项目,充分发挥资金的杠杆效应,撬动质量、知识产权发展动能,着力提升赋能先进制造和科技创新能力。在标准化工作方面,首次将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纳入资助范围,支持东莞优势企业制定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标准,推动更多东莞中高端产品和服务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办法》在对企业进行资助基础上,增加了对个人和机构的专利、商标权维权资助,资助额度也相应提升。另外,还特别增加了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助,提高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降低维权成本,推动东莞品牌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从整体来看,《办法》覆盖的28个资助大项之中,只有4个是保留项目,另外11个作部分调整,13个是新增项目。

《办法》坚持项目导向,重点更突出。资助项目包括事前资助项目、事后奖补项目、配套资助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4种类型。资金分配遵循“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用完即止”等原则,确保项目、资金可操作可落地。今年已安排专项资金1.07亿元。《办法》将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绩效为导向,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政策资金激励作用。

据悉,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年度预算规模或项目库储备情况,选取重点项目分步推开申报,积极推动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和单位。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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