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时执结两起案件 汶上县人民法院高效执行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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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法官的精神、表现、作风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在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深表感谢!”10月13日,在山东省汶上县次邱镇某村执行现场,当事人杨某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汶上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手中,脸上洋溢着喜悦。

当日上午,汶上县人民法院对两起房产、土地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一同前往的还有见证此次执行行动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次邱镇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

在此次执行第一站——汶上县次邱镇某村商业门面房,该起案件被执行人贾某某因民间借贷案件被法院立案执行,执行干警通过多种方式寻找,仍未能找到贾某某,案件一时间陷入僵局。经过调查被执行人贾某某在次邱镇某村有商业门面房一套,但因该房未办理产权登记,权属信息一时无法确定,为保障案件顺利执行,承办法官多次至现场调查勘探,并至次邱镇政府、次邱镇某村村委调查取证,在确认涉案房屋权属后,立即作出相应解决方案。在一系列评估拍卖等程序后,房屋在阿里巴巴网公开进行司法拍卖。在涉案房屋被买受人成功竞得后十日内,执行局开展了此次执行行动。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井然有序地按照预期方案进入涉案房屋,清点屋内物品并登记造册。半小时不到,承办法官将涉案房屋交付买受人,便马不停蹄地赶往此次执行行动的第二站——汶上县次邱镇某村原幼儿园处。

此案被执行人冯某某多年前与次邱镇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租赁了原幼儿园土地,后租赁合同到期后,冯某某拒绝交回租赁土地。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至涉案土地处约谈双方当事人,经了解,发现被执行人冯某某在涉案土地上建设了房屋并居住多年,院落内还饲养着家畜家禽,如果强行拆除房屋虽然合法但不合情,承办法官以“如我在诉”的角度换位思考,确定了本案的执行基调——以柔克刚,他先后五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下,以双方都能接受的尺度来平衡双方的利益纷争,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损失,最终确立好了方案:由申请人某村村委会帮助被执行人冯某某将其居住的房屋内可以再次利用的物件拆除并运至别处再次使用。被执行人冯某某点头认可,房屋内可用物件被一一拆除运走。当执行干警来到涉案土地处,拆除房屋的铲车已经准备就绪,随着承办法官一声令下,房屋被拆除,也解开了这起案件的症结。一起矛盾激烈的房屋拆除案件就这样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被承办法官妥善化解。

两起案件,从出发到执行结束,前后不到两个小时,展现了执行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精神风貌。执行过程依法文明、有条不紊,全程见证行动的代表、委员纷纷点赞。(王博 韦修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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