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为湿地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近日,记者跟随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陕北院)到整改后的赵氏河湿地公园对案件的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湿地公园又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同行的铜川市人大代表王永平感慨地说:“湿地是宝贵的自然财富,保护好这片净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赵氏河湿地保护系列案件对铜川地区环保工作开展意义深远,它们既是对湿地环境的一次系统治理,也是对参与其中每个人的一次普法教育。”

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地处陕西省铜川市赵氏河流域中段,属于典型的天然兼人工型内陆河流湿地。

今年5月,陕北院公益诉讼团队在排查一起非法排污案件时,发现赵氏河湿地周围可能存在非法养殖、违规开发、私搭乱建等问题。遂将线索上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分院)后,分院办案人员及生态环境专家立即赴现地开展工作。

“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赵氏河湿地公园的管理根据属地原则由铜川市新区负责,而玉皇阁水库的监管权却因历史原因隶属于咸阳市三原县,管理体系具有明显的跨行政区划特征,而湿地环境的特殊性又牵涉两地林业、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多个行业,管理权交叉重叠常常造成‘一方管不了、多方都不管’的局面,导致问题长时间得不到有效解决。”办案组成员陈波介绍道。

2023年6月1日,在《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当天,分院决定对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不力立案调查,陕北院对非法养殖、农用地被非法侵占等行为立案调查。此系列案是分院牵头,两级院贯彻跨区划、一体化办案思路的具体实践。

陕北院副检察长强海涛介绍说:“立案后,两院联合办案组对湿地周边违法活动进行了缜密的调查了解和取证评估,积极发挥跨区划检察院先天优势,打破区划间协调障碍,组织咸阳、铜川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召开听证会,并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出席,面对面沟通看法,实打实解决问题。”

“通过检察听证,出示专家意见,各方最终化解了管辖争议,厘清了各自职责,制定了整改措施,凝聚了保护赵氏河湿地的思想共识。”办案组成员田斌说。

“为了进一步督促整改工作刚性落实,分院、陕北院向4家负主要监管责任的行政机关分别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相关单位迅速开展整改工作,湿地生态得到了有效恢复,跨区划检察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湿地保护领域得到充分彰显。”强海涛介绍。

“在整治非法养殖的过程中,有的村民开始表现出不理解,认为即使没有办理养殖证,但是湖里本来就有鱼,自己养一些也没有破坏生态环境的危险。”办案组成员田斌栋回忆道。

办案组会同行政机关、生态环境专家对村民开展了耐心地劝导解释工作,通过耐心的释法说理,整改工作得到了周围群众的普遍理解,私搭乱建的房屋、停车场得以及时拆除、补植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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