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检察利用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

从守护群众“耳边的宁静”到筑牢水环境保护“检察屏障”,再到牢守耕地红线保护群众“饭碗田”,近年来,徐州检察始终以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绿水青山、安宁生活。


(相关资料图)

还“静”于民 直击噪声顽疾

“之前总能听到广场舞音响、周边工地的施工噪声,自从开展‘宁静小区’,现在好多了。”徐州市泉山区一位小区居民在检察官回访时说。

泉山区检察院以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为依托,联合区人大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宁静小区”试点,深入社区收集群众心声、明确群众诉求,梳理试点点位周边建筑施工、工业企业、社会生活等各类噪声污染问题,因地制宜、因情施策,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9件,依法推动32个具体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今年中高考之前,贾汪区检察院利用公益诉讼快检“噪音计”,对辖区考点进行实时监测,亲入校园了解考生诉求,明确周边噪音情况,厘清症结、对症下药。

睢宁县检察院组织召集全县56个小区物业经理参加静音护考专项工作联席会,引导物业公司通过业主群推送噪音防控提示,为学子备考创造条件。

护河湖安澜 永葆源头碧水

位于鼓楼区的子房河闸内部分水域水体黝黑,水面漂浮着厚重的油污,散发着臭味和浓烈的机油味。经检察机关查明,辖区内主要从事机车修理、技术服务以及铁路专用配件相关经营活动的某公司,其重要生产场所紧邻子房河及居民生活区,生产污水所经雨污管网四个点位水样均有浮油及异味,其中污水处理站排水混合处、雨水管网窨井处相关数值超过国家规定污水排放标准,影响子房河水环境。

依托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徐州市县两级检察院同步研判确认侵权主体,认定明确因果关系,固定污染证据。考虑到涉案公司区别于普通民事侵权主体,具有一定公共服务性质并具备整改能力,鼓楼区检察院探索向该公司制发民事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双管齐下”,完成清淤处置工作并疏通雨污分流路径,同步推动区生态环境部门与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

除了水质保障,河湖水生态守护也是公益诉讼检察官履职的重要内容。

沛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禁渔期非法捕鱼案中,经多次释法说理,推动被告人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购买相关鱼苗投放至案发水域,让“违法者”变成“修复者”。

守一方净土 保一方平安

“我要举报!有人在我们村偷埋垃圾!”睢宁县生态环境局查明举报内容属实后,立即将该案线索同步移送至睢宁县检察院,该院依法启动立案程序并提前介入调查。

原来,李某某等4人为压降垃圾处理成本,在某村汪塘内偷埋瓷砖、木片等混合废物,经检测,相关垃圾属于建筑装潢垃圾、生活垃圾混合物,内含铜、汞、锰等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大面积污染。

为尽快消除公益损害风险,睢宁县检察院联合公安、环保部门以及属地政府开展磋商,在违法行为人拒绝支付应急处置及修复费用的情况下,督促环保部门及属地政府依法代为履行污染物处置及生态修复费用。属地政府先行垫付45万余元对污染物进行合理处置,以生态优先为原则,切实修复受损土壤生态环境。检察机关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案人员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经法院调解达成合意,目前已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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