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 “5·12”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公告


【资料图】

根据《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5·12”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知》的要求,在省国动办的统一部署下,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于今年5月12日全国第15个“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防空防灾警报的试鸣活动。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时间、信号种类:

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长鸣4分钟);

10:20~10:23,试鸣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30~10:33,试鸣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40~10:43,试鸣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长鸣3分钟)。

嘉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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