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个集体4名个人获团中央表彰|全球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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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个集体4名个人获团中央表彰

本报讯(记者 高文亮 通讯员 邱雪) 近日,共青团中央作出表彰决定,授予296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389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481名同志(含追授1名)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342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我市2个集体4名个人榜上有名,其中:安徽工业大学团委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马鞍山立白日化有限公司团支部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马鞍山北收费站收费员马加毅、马鞍山市公安局楚江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王涛、马鞍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姜壮壮3人获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马鞍山市花山区教育团工委书记张琼获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近年来,我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团干积极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守正创新、苦干实干,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在生态文明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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