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启动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行动


(资料图)

李俊杰

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印发了《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行动。此次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评,该阶段已于4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为整治提升阶段,2023 年5 月开始、7 月底之前结束;第三阶段为巩固总结,2023 年底前结束。省民政厅明确将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围。

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行动方案要求各地深入开展“十提升”行动,健全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健全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机制,落实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机制,强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监管机制,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落实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养老机构服务纠纷处置机制。同时,提出修订《安徽省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推动立项《养老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养老机构应急预案演练指南》、发布《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指南》《养老机构消防演练指南》等省级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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