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医保为民“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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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医保为民“护航”

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市累计支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金8200余万元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保局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有提升、建强队伍有作为的“五有”思路,扎实推进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参保缴费有资助。建立健全精准识别分类资助参保政策。2023年度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350元/人·年,全市累计资助30762人,资助金额1076.67万元;对低保对象进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300元/人·年,全市累计资助250289人,资助金额7508.67万元;对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75元/人·年,全市累计资助23089人,资助金额404.06万元。

待遇支付有倾斜。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梯次减负作用,依靠国家医疗保障信息监测平台,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等实行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人员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同时将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特困、低保等特殊人群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截至2023年3月31日,全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以上合规医疗费用10736.01万元,资金累计支付8233.88万元,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76.69%,实现不低于70%的目标任务。

基本保障有边界。严格落实《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负面清单》制度,规范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加强医疗费用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造成基金不可持续和出现待遇“悬崖效应”。

管理服务有提升。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医疗保障政策信息共享和服务衔接,实现参保群众市域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市及各县区开通“不间断服务热线”,参保群众仅需一个电话,即可了解异地就医、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慢特病证办理等医保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

建强队伍有作为。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成立医保办,服务大厅设置医保窗口,村级配备医保协管员,有效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零距离服务参保群众。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医保服务网络,组建医疗保障为民服务队伍,明确基层医保部门负责医保政策宣传、医保报销资料接收等经办事项,打造“暖心医保”服务品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王特 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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