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进”微信里 调解诉讼更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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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人民法院:

法庭“搬进”微信里调解诉讼更亲民 本报肃州讯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将法庭“搬进”手机微信,以“微”搭桥便捷解纷,以“信”沟通取信于民,以“和”为本让司法温度传遍每个角落,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0年4月,原告兰州某公司和被告甘肃某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被告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原告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后经被告验收合格,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结算,总工程价款为1537497.75元。被告支付87.98万元工程款后,剩余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了解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随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双方同意调解。但因一方当事人不在本地,无法到庭应诉,法官用微信添加当事人确认调解意见,对被告提出分期付款的调解方案,原告表示同意。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十余天,法官通过利用微信进行线上调解,不仅高效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同时创新办案模式、提高司法工作效率,最大程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肃州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企案件中,注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创新服务企业方式,增强了服务企业的司法效果,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

(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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