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今热点:宁夏将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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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

近日,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遴选程序和评审行为,强化职称评审关键环节监督,着力提升职称评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据悉,职称评审专家作为职称评审“裁判员”,对评审结果质量把控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组织评审单位按照职称评审权限,分级分类建立职称评审专家库,重点吸纳本专业技术领域高水平专家入库,确保“一流专家评价一流人才”。做好入库专家考核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着力提高评审专家对职称政策的熟悉度和开展评审工作的方法技巧。

近年来,宁夏人社厅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发挥用人主体、第三方评审机构作用,将职称评审权限授予各行业主管部门、三甲医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新闻传媒集团和部分大型骨干企业,建立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534个,入库专家17010名。

为提升评审质量,宁夏人社厅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或行业协会(学会)推荐,组织评审单位初核,同级人社部门复核备案的方式,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专家库。入库专家除具备相应级别的职称外,对品德修养、职业操守作为重点考察内容,存在有重大技术失误等情形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担任职称评审工作。

此外,宁夏人社厅注重从制度层面扎紧监督管理的“笼子”,先后制定出台《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在形成全链条管理、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狠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监督管理,着力打造 “阳光评审”的品牌。

关键词: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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