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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笔森林植被恢复费完成“费改税”

标志着林草两费征管职责成功划转

本报讯(甘凯 记者 赖海荣)“在南昌市林业部门和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指导下,我们很顺利地完成了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申报、缴费和票据开具等事项。整个办税流程清晰、手续简单方便,让我们少跑了很多路,也省了很多事。”日前,中铁三局集团昌九高铁CJZQ-3标项目部征拆部部长马杰在南昌市民中心税务窗口顺利完成了253005元森林植被恢复费申报和缴纳后高兴地说。据悉,这是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以下简称“林草两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我市完成征缴的首笔森林植被恢复费。

林草两费是国家为保护森林资源而设的政府性基金。根据规定,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在经审核批准后,需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去年年底,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会临时占用林地,完成建设后,再恢复原貌。预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一般由林业部门对被占用林地进行实地勘测,再由第三方评估公司根据树木品种、市场价格等进行评估,最后由用地单位申报和缴纳。”据马杰介绍,以前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一般直接在林业部门办理,“现在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申报和缴费更加便捷了,相关费用可通过税务系统直接划转,还能直接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省去了许多中间环节,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为更好地对接森林植被恢复费“费改税”征收工作,确保林草两费平稳有序划转,市林业局上前一步、提早谋划,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对接税务部门,全面了解“费改税”征收要求,帮助企业更好更快地理顺申报和缴纳工作,顺利完成了森林植被恢复费“费改税”后第一笔征缴。“随着‘费改税’后首笔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成功征收,标志着林草两费征管职责在我市实现成功划转,我市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划转工作顺利进行。”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辅导,扎实推进森林植被恢复费平稳征收,确保林草两费征收不断档、服务更贴心。”

关键词: 植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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