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关键词,看章丘如何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

从基本生活到衣食冷暖,从补齐短板到兜住底线,社会救助发挥着社会“稳定器”的重要作用,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集中体现。近年来,章丘区围绕7个方面求突破,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2022年底,章丘区被评为济南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

关键词1:主动发现机制


【资料图】

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政策多数以本人主动申请为前提,部分符合救助政策申请条件的困难群众因个人原因未主动提出申请,导致没有及时享受救助政策。自2021年3月以来,章丘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街民政所、社工站通过进村入户调研、与村干部座谈等形式,了解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已享受待遇情况,重点分析其可能享受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福利待遇,督促、帮助其提出申请,并协助办理。截至2022年10月已累计发现1370名低保、特困群众可能符合相关待遇但未提出申请,经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已有457名开始享受相关待遇。

关键词2:遗赠扶养协议

特困人员发放照护费政策实施以来,各地出现了确定近亲属为照护人或以向第三方购买服务形式两种照护模式,但都存在一些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2021年5月,章丘区民政局以《民法典》为据,大胆探索,采取镇街民政所、村(居)委会、特困供养人员、照护人四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方法,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从根本上解决特困人员照护问题。目前,章丘区1118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已全部完成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实行一年多来,既增强了照护人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受扶养人的幸福感,更解决了村和镇街的照护负担,探索出了一条用法律方式解决民政工作难题的新途径。

关键词3:政府购买服务

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少、设施设备不足、经办服务能力薄弱等一直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难题。尤其针对流浪乞讨人员分布范围广、流动性强等特点,2018年,章丘区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通过与服务提供方签订流浪乞讨救助巡查服务合同,明确巡查范围、巡查时间、巡查救治、协助安置、协助返回原籍等服务项目。将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实行社会化后,流浪乞讨人员处置基本实现程序化、规范化,为受助群众实施全方位、全时制、无缝隙救助,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提供了实施平台,积累了宝贵经验,达到了政府满意、社会满意、受助群众满意的预期效果。

关键词4:“天平爱心”救助机制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不具备执行能力等原因,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情况时有发生。为解决这一难题,2022年7月,章丘区民政局、章丘慈善总会联合章丘区法院建立了“天平爱心”救助机制,通过设立“天平爱心”专项基金,用于救助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同时建立联合救助机制,对不具备执行能力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低保或临时性救助。符合司法救助范围的,按司法救助案件程序办理,并从“天平爱心”基金中拨付。“天平爱心”救助机制的建立,走出了一条多部门联合、共同解决特定群体困难的新路。

关键词5:低保退出机制

按照省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规定,取消低保需要出具书面通知。但如果当事人提出诉讼,除书面通知外,还需要证据支撑。经多年反复论证实践,2019年,区民政局出台了《章丘区最低生活保障取消程序规范》,使低保退出机制更加趋于完善。《规范》将低保取消程序分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两种,并且明确了取消证据的程序,包括制作调查笔录,填报《低保家庭成员调查表》。《规范》进一步确定了低保取消的依据和理由,包括有隐瞒事实行为、家庭经济条件转好、子女有赡养能力以及有拒绝配合调查行为等。自2017年以来,章丘区每年对数百名非死亡取消低保人员,都制作了规范的取消低保文书档案。

关键词6:下落不明低保对象处置措施

为解决少数精神、智力残疾低保人员长期下落不明问题,从2017年开始,章丘区民政局在低保年审中,对下落不明享受低保待遇人员采取了特殊处置措施。人员确定为村(居)委会及其近亲属与享受低保人员失去联系12个月以上。办理过程中,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或形成一对一调查笔录或座谈会记录,镇街张贴公告通知,其间未按时前来办理年审的,取消相关待遇,制作取消待遇公告书,并在该村(居)委会和镇街公示。对因下落不明取消待遇后又返回住所的,当地民政部门应为其重新办理相关待遇,生活确实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近年来,章丘区民政局利用上述办法,成功解决了3起精神智力残疾低保人员出走导致下落不明问题。

关键词7:低保公示

低保公示栏是民政公开工作的重要阵地。2015年以来,章丘区将低保公示常态化、规范化紧紧抓在手上。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定0至5分六个打分档次进行逐村打分,并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2017年以来,章丘区新制作100多个公示栏,对1000多块公示栏玻璃进行更换,并督促各镇街、村居进行更换维护。坚持有报必查、有错必纠,公示栏设立之初,每周需处理群众举报2至3起,该局都及时调查处理。2018年之后,举报量大幅度减少,目前每年收到举报不超过10起。村级低保公示栏设立以及采取强有力措施保持其正常发挥作用,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很大程度上杜绝了低保违规问题的发生。(本报记者钱堃通讯员张静张志山)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