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多些善意理解


(相关资料图)

生育登记不再以结婚为限制条件。

近日,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发布,取消了生育子女数量的限制,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其中生育登记取消对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这一条款引发关注,有人将其解读为鼓励不结婚生孩子。

1月30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此回应称:取消生育登记对是否结婚的限制,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生育是人生大事,生育政策的调整牵涉面广,关注度高,新政出台,公众会从各自的角度对政策做出解读。对于一般人来说,并不十分清楚生育登记与上户口的区别,不少人甚至直接将二者等同起来。

从这个意义上说,认为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是默许、甚至是鼓励不结婚生孩子,由此担心政策的实施会对家庭伦理、社会秩序造成影响,也就有了某种顺理成章的意味。

对此,政策制定实施方有必要及时对政策做出权威解读,澄清错误理解。

所幸,四川省卫健部门反应还算迅速,及时回应舆论关切,指出生育登记不等同于上户口,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也绝非鼓励不结婚生育,而是为了帮助“未婚先孕”人群享受应有的妇幼保健服务。

不容否认的是,目前,社会上确实存在“未婚先孕”现象,生育状态一定程度上也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此时,生育登记取消结婚的限制,顺应形势,符合民心,体现了生育政策的包容性,不仅让“未婚先孕”人群享受妇幼保健服务,更彰显了生育管理政策的人性化。

基于此,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称得上是一项善政,值得称道,对于这样的政策还是应该多一些善意的理解,对其做出正面的解读。

在老龄化、少子化加剧的时代背景下,多地都对现有生育管理政策做出了调整,虽然具体内容各有不同,但总的目的都意在简化、优化生育登记,做好生育服务。这是时代的进步,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也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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