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31项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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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赵悦报道)近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出31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制定《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让执法更有温度。

在严格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基础上,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清单》事项全面推行容错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旨在进一步优化乌鲁木齐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区域经济发展。

随着营商环境的日渐优化,乌鲁木齐市场活力满满。临近春节,乌鲁木齐市明珠花卉市场活跃,供销两旺。图为1月18日,市民在选购鲜花。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赵悦摄

1月19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免于处罚的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没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或者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且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等条件。

1月18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一家餐饮企业进行公示项目检查。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赵悦摄

“有温度的执法,才能营造规范有序、宽松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1月5日起施行的《清单》,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责令改正、说服教育、告诫约谈、行政指导等措施,来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可在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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