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致困人群可获临时性参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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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 柴嵘)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不得低于99%。受新冠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通过医疗救助,对因疫因病生活陷入困境无法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人群,给予临时性资助参保。

通知提出,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应保尽保,是落实好过渡期医保综合帮扶责任的基本要求,也是筑牢防止因病规模性返贫防线的首要任务。各地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不得低于99%,应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同时,对因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困难人群,过渡期内各地要给予定额资助。受新冠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通过医疗救助,对因疫因病生活陷入困境无法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人群,给予临时性资助参保。

各地应以统筹地区为单位,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台账,健全完善参保核查比对机制,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困难人群参保情况,确保困难人群应参尽参。鼓励地方探索通过慈善帮扶、公益捐赠、村集体经济收入或扶贫项目资产收益等方式,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缴费,并保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机制平稳运行,确保医保帮扶政策应享尽享。

此外,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各地还须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中高额费用负担患者的监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高额费用负担监测对象范围拓展覆盖全体参保人。对监测预警发现的符合救助条件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依据其困难身份类别,落实好分类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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