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国家卫健委:将充分论证制定代餐食品相关标准的科学性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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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网站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48号(商贸监管类053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函》),公布了国家卫健委答复全国政协委员所提《关于尽快出台标准进一步规范代餐食品市场发展的提案》的具体内容。

其中,“关于尽快出台强制性代餐食品标准”的建议,国家卫健委在《答复函》中答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24154—2015)及第1号修改单规定了控制能量类、补充蛋白质类等满足不同需求产品中特征营养素、必须添加成分和建议添加成分,以及营养成分的种类和每日使用量等的技术指标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规定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规定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和预包装食品标签中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含量值等强制标示内容,其他营养成分等可选择标示内容以及标注要求。企业可按照上述标准要求和新食品原料等规定研发生产相关产品。

国家卫健委表示,目前,有关各方对代餐食品的准确定义、使用范围、目标人群等尚存在不同认识,我委已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收集产品生产、人群消费等数据,将结合市场监管和行业发展需求,充分论证制定相关标准的科学性和必要性,保障与现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调一致。同时,组织研究制订《控制体重用代餐食品指南》,拟提出核心营养素、必须成分、可选择性成分等的含量要求和标示要求,规范指导行业生产。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在《答复函》中表示,一是将积极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充分考虑不同人群营养健康现状及需求,结合市场和生产实际情况,科学研判代餐食品相关标准制定工作。二是加快组织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新增“糖”和“饱和脂肪”的强制性标示,增加份量参考值推荐。以标准为抓手,引导企业生产营养健康食品,规范标注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提高消费者营养健康意识。三是根据最新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综合考虑中国居民的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科学推进营养素参考值修订工作,为制定营养改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理论依据。四是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常态化,以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加强营养标签标准宣贯,引导健康消费,切实提升我国人民营养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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