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聚焦!精细化编制改造方案 达州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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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达州12月21日讯(记者 余开洋)近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2022年,达州市将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十四五”期间,全市力争建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级示范项目47个。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根据《意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多方参与、共建共享,保护优先、传承历史,治管并举、长效管理”。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征求居民意愿,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水、消防、燃气等基础设施作为重点,优先列为改造内容,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生活宜居、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建设。

坚持先整体规划设计、后分批推动实施,精细化编制改造方案,品质化实施改造项目,将老旧小区改造与棚户区改造、人居环境改善有效衔接,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同时,加强政府引导,坚持部门协同、居民参与、社会力量支持的模式,激发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和管理。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兼顾传承历史、完善功能和保护利用,落实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修缮要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禁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名,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彰显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将社区治理制度和能力建设融入改造全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按照“先自治后整治”原则,健全居民自治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意见》,各地应结合实际,将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拟征收或拟纳入棚户区改造的房屋不再纳入老旧小区范围重复改造。严禁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之名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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