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要闻】厦门发布“光环境”控制规划 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区等严格限制人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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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10月24日电 (张萌)24日上午,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厦门市光环境控制规划(2022-2025)》(以下简称《规划》),并就该市光污染治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介绍。发布会透露,在2021年颁布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中,该市便在地方立法层面引入“光环境”这一概念。

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张萌摄

据悉,光环境是由光照射于内、外空间所形成的一种特定环境,其中的光源包括自然光(日光和月光)和人工光(热辐射光源、气体放电光源和其他光源),会影响人类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外部光环境是光照在室外空间而形成的环境,也是《规划》控制对象,主要受到建筑和人工光源的影响。厦门市作为低碳试点城市需要创新体制机制,在城市管理的多方面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在光环境管理中要更好地平衡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和控制夜间景观建设两个方面。

在2021年颁布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中,该市在地方立法层面引入了“光环境”这一概念。此次编制《规划》旨在更好地落实《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内容,以厦门市自身自然禀赋、文化产业特色和生产生活需求出发,将环保、节能、生态作为城市光环境管理的核心目标,建立有效的光污染控制要求、管理维护建议。

发布会介绍,《规划》内容以居民生活为重点制定任务和措施,从户外照明、夜景设计、道路照明、建筑照明和广告招牌设置等多个方面,加强照明设备使用管理,并引入绿色照明、智慧照明内容,力求提高节能效率,对照明设备进行充分的回收利用。针对玻璃幕墙反射光问题,规划立足当前的国家标准,从玻璃幕墙位置设置、材质选择和立面设计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建议。而在减少光污染对动植物和生态的影响方面,提出规范城市公园照明、减少公园上射光通量、不对古树等珍稀名木进行近距离照明等措施。

此外,《规划》针对河湖岸线的景观照明也提出了规范,尤其是筼筜湖和厦门市夜景建设重点区的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要求这些区域开展夜景规划时,应当充分评估夜景工程对鹭科鸟类和珍稀海洋生物的影响,并釆取相应措施防止人工灯光外溢。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更科学地划分光环境重点控制区、限制建设区、适度建设区和优先建设区,项目组采用空间抽样的方法选取50个地面样点并在样点处进行实地照度测量,通过建立地面照度值和卫星遥感影响辐射亮度值之间的关系,对厦门市不同用地类型夜间明亮程度进行划分,最终以自然保护区、湿地、林地、公园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作为光环境的重点控制区。对重点控制区要求严格限制人工照明,保持城市暗天空;对限制建设区,要求在保障功能照明的基础上,严格限制景观照明;对适度建设区,可在保障功能照明的基础上,根据夜景要素特点,适度建设景观照明;在优先建设区中,在保障功能照明的基础上,宜优先安排景观照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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