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资讯】衡水市启动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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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陈玮)近日,衡水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当前,各地正积极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户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受灾群众的家庭状况和灾害损失情况,对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需求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制订冬春救助实施标准,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原则上救助标准不低于130元/人,对因灾造成的较大伤病人员按不低于200元/人的标准进行一次性救助。

在救助方式上,主要采用现金救助并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对确需采购实物救助的,严格按规定组织采购,确保物资质量安全。同时,积极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救助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关键词: 受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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