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滚动:湖北省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每年培育建设20个示范机构


(资料图片)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8月25日讯(记者江梦晴 通讯员李红彩)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全省医养结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将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每年提档升级培育建设20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省级财政将对评定的示范机构给予一定额度的项目资金支持。

截至2021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1224万,占全省总人口的20.99%,处于中度老龄化阶段。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71个,医养结合床位6.64万张,医养结合签约合作4120对。创建一批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是促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的主要途径。

我省明确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应“两证齐全”,即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养老机构备案;场地、设备、服务、人员配置等符合国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要求;运营时间满2年及以上;近1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0%及以上;达到一定规模,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等必备申报资格条件。

示范机构将采取机构自评申报、市级初审、省级开展竞争性审核评定和验收的建设程序进行。对于评定为湖北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的,省级将给予适当建设资金支持并命名。

在退出机制方面,湖北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评定有效期为3年;被撤销评定的机构,5年内不得申报。

关键词: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