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微速讯:涉及落户、购房、入学,滨城出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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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新区产业工人等五类人员落户

■ 在津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凭有效居住证申请购房资格

■ 支持新区购房人员按本市有关规定为其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为贯彻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发挥滨海新区战略引领作用,8月22日,滨海新区政府发布《滨海新区落实支持“滨城”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

据了解,该工作方案共包括增强滨海新区人口导入能力,完善基本服务保障,给予重大项目政策支持,开展液化天然气直供政策试点,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支持数字产业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在自然资源管理和审批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完善人才政策,支持创新发展等10个方面。

为增强滨海新区人口导入能力,工作方案明确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新区产业工人、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在“滨城”生活的准市民、为“滨城”贡献者这五类人员落户“滨城”。

在完善基本服务保障方面,方案明确: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凭有效居住证申请滨海新区购房资格,享受本市市民同等购房待遇,所购房屋转让时,需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满一年后方可交易;积极支持新区购房人员按本市有关规定为其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所购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交付的,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公安部门在居住地社区办理集体落户,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入学;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为来新区创业的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住房保障;争取符合条件的蓝白领公寓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奖补范围;积极争取购房金融支持,鼓励新区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对合理购房贷款给予贷款利率优惠;为来新区投资重大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量身制定相应支持政策,支持采取订单式限价商品房的模式实施开发建设,定向对单位职工进行销售,同时鼓励企业或单位采取团购的方式购置新区存量商品住房;对新区引进认定的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种人才,在租房、购房时给予相应的支持,拓展升级滨城人才服务证事项,提供精准高效的购房租房等住房保障服务,协调新区优质商品住宅和租赁房源给予特别优惠,购置新区特定房源可享受团购价格。(记者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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