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头条!北薛庄村里的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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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网-河北频道

北薛庄村里的听证会。 鹿泉区检察院供图

人民网石家庄7月20日电 (朱鹏涛)“古树是历史文化的见证,也是我们这个千年古村的历史见证。保护古树,就是保护我们的古村落,就是保护我们村的文明和历史。”20日上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北薛庄村的一棵古石榴树下,一场检察听证会正在进行。参加听证会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同时众多村民代表参加了旁听。

2021年7月,薛某某在为其弟翻盖房屋时,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随即雇佣铲车将一棵长势衰弱尚未死亡的200年树龄古石榴树(国家三级古树)连同旧房屋一起铲除,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发后,综合考虑其犯罪动机,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认为薛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拟作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鹿泉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王子刚向参加听证的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全面阐述了拟不起诉的意见和理由,并对犯罪嫌疑人薛某进行了教育和训诫。听证员们认真听取了案件情况,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提问,经过评议,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意见。检察机关经现场研究依法公开宣告对薛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责令其补种树苗,承担看护管理、法治宣传职责。

听证结束后,王子刚现场对村民进行普法宣传,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方式引导村民认识破坏古树名木的法律后果,增强保护古树名木的法治自觉。

据了解,近年来鹿泉区检察院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入推进“护航绿色发展”检察行动,引入生态修复性司法机制,不断探索生态修复措施的多样性和修复活动的专业性。此外,走访了鹿泉区13个乡镇,对全区55棵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实地查看,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以检察能动履职凝聚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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