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着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我院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以“三个着力”追求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制度适用效果。2021年,我院所办案件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提升至89%,认罪认罚案件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达到97%,法院采纳率98.2%。

着力转变司法理念,实现从被动适用向主动适用转变。我院检察人员对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态度,从最初的不理解、被动适用转变为现在的主动积极适用,这主要源于三方面动力:一是教育引导,持续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活动,促使干警转变司法理念、把握制度精髓、自觉贯彻执行;二是考核奖惩,实行数据通报制度,对可适用而未适用的,要求承办人说明情况,并与考核奖励、评先评优挂钩;三是办案减负,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我院在程序、文书、开庭等方面落实各项减负规定,让检察官充分享受该制度在减轻办案压力、提高办案效率上的“红利”。

着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从单方面主导适用向双方协商适用转变。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宜单方施压,而应以协商式适用为原则。为此,我们坚持“三要”标准:一要体现犯罪嫌疑人在制度适用中的主体地位,办案检察官要充分说理,耐心引导,不强求“一蹴而就”;二要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辩护人讲明案情,对不认罪的,从犯罪构成出发,重点阐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对不认罚的,则重点讲明量刑规则,促使其作出理性选择;三要充分运用从宽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对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社会矛盾得到化解的案件,依法能宽则宽。

着力做好衔接配合,实现从检察机关一家适用向办案机关联动适用转变。办案实践中,我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协同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把认罪认罚从宽贯穿侦查、起诉、审判的全过程。在检警联动上,我们主动“送课上门”,引导侦查人员在办案之初就开展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工作,夯实证据基础,避免出现反复。在检法协同上,通过不定期召开检法联席会议,双方就常见罪名、常见量刑情节增减幅度等统一标准,不断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和采纳率。在检律配合上,我院每天都安排有值班律师,方便律师及时参与配合办案工作,并以全程录音录像保障具结过程公开公正,检律共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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