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法院化解一起山林纠纷

本文转自:永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刘芳 胡雅丹)近日,新田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深入枧头镇星塘铺村,成功调解一起山林承包纠纷案件。

2016年,被告宋某华承包了星塘铺村的天头元山林从事养殖业,租赁期限为5年,2021年租赁期满后,该村村委便于同年12月对此山林重新招标,案外人宋某红中标,不料宋某华却仍在该山林继续养殖,不愿进行搬迁。多次协商未果,村委遂将宋某华诉至法院。

经过法官长达3个多小时的调解,中标人宋某红答应将承包的指标转给被告宋某华让其继续承包养殖,宋某华也当场将三年的土地承包款19500元给付村委,并补偿了宋某红的相关损失费16000元,三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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