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机关多项便民利企举措助力复工复产

本文转自:辽宁日报

有针对性地排查各类涉及复工复产的矛盾纠纷,坚决筑牢涉爆企业、各类行业场所复工复产安全防线,广泛采取“网上办、延期办、上门办”等措施,最大限度为复工复产企业及群众解除后顾之忧……4月1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全面助力复工复产,全省治安户政部门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并出台一系列便民利企举措,全力保障企业生产顺利开展,群众生活有序进行。

为更好服务复工复产,各地治安户政部门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推行派出所“户籍窗口”延时服务,对因疫情防控造成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迁至我省《户口迁移证》过期的,经网上核验后,证件有效期延长至本地疫情解除后40天。对因疫情防控造成群众持有的我省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迁移证》过期的,外省市公安机关要求群众更换的,一律无条件为群众更换。对因疫情防控造成群众持有的居住证无法按时签注,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的,疫情解除后60天内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一律视为按期签注。对申领居住证较多的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辖区公安派出所可上门受理、上门送证。对确有复业需求、未达复工条件的行业场所,属地治安部门及派出所将主动上门指导。

全省治安部门还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难以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门市和暂时无法开放的园区等,坚持“抓早抓小”原则,有针对性地排查各类涉复工复产的矛盾纠纷。同时,大力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秩序,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依法处置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让企业安心经营。

为全面筑牢安全防线,省公安厅明确,各地治安部门要跟踪掌握属地涉爆复工复产企业情况底数,严格指导涉爆企业扎实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治安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的行业场所,一律停止营业。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确保每一场活动都有专人负责。深入重点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发现一起清理一起。

关键词: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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