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查火案 行政拘留177人

本文转自:辽沈晚报

近日,兴城市羊安乡望宝村刘某某等4人无视防灭火条例及禁火令,在高火险期违规携带打火机上山,并在吸烟后将烟头随手丢弃,最终未熄灭的烟头引燃杂草林木引发山火。当地公安机关迅速破案,刘某某等4人被行政拘留。据了解,近期我市对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烧荒积肥、林区吸烟和旅游野炊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采取逢火必问、逢火必查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了各类火灾肇事者,截至目前,已行政拘留177人,罚款90人。

自“三禁”规定在全市正式实施以来,在市“三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下,全市各县(市)区及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扎实推进、各尽其责,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确保了“三禁”工作落实到位,监管有力。各地大力开展宣传和打击违规野外用火专项行动,时刻绷紧“防火弦”,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查携带火种进山、野外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通过媒体曝光违规用火处罚案例,以增强群众火患意识和法治观念,使护林护草防火成为自觉行为,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通过严打方式,有效触动并牢固树立了火灾肇事者的森林防火安全和责任意识,警示教育了社会各界,进一步遏制野外违规用火势头,营造了良好的森林防火工作氛围。

关键词: 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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