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需持“新证”通行 有需求可致电咨询

本文转自:海河钟声

在日前举行的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刘道刚表示,本市已建立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对运输重点物资且符合条件的车辆核发《天津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原“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废止。

刘道刚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范围包括重点农产品,涉及种子、种畜禽、仔畜雏禽、水产种苗、作物秧苗、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膜、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粮食、蔬菜、水果、商品畜禽、屠宰厂(场)屠宰加工的畜产品(含禽类产品)、鲜活水产品、鲜蛋、生鲜乳等群众生活资料。重点生活物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含日用品)、物资等。重点防疫和生产物资有疫情防控、电力供应、医用物资、民生紧缺物资等工业企业及其关键配套企业,以及可能影响国际国内产业链稳定、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业企业的生产物资,以及其他重点生产生活物资。

通行证由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制发,列入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正面清单且符合相关行业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的企业准予办理通行证。疫情期间,对本市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各地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含行程卡带*号)、持有本市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并签订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的基础上,保障顺畅通行。

通行证办理程序分为三步:(一)企业申请。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二)审核报备。由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申请企业的疫情防控、车辆及物品包装消杀等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后向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公安局报备。(三)制证发证。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联合向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发通行证。市行业主管部门向申请企业发证。(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各相关单位同时公布了重点物资运输保障24小时值班值守电话,有需要可致电咨询:

市交通运输委:022-24539362;

市公安局:022-58860008;

市农业农村委:022-88290606;

市工信局:022-83606509、 022-83605768。

关键词: 物资运输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