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打造“第一等”消防政务服务

本文转自:江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卞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日前,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六项措施(压缩消防审批时限、提供消防帮办服务、强化指导培训服务、实行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审慎处罚承诺不符行为、推行上门送达文书),着力打造“第一等”消防政务服务。

在压减消防审批时限上,今后,公众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的,窗口当场作出决定;在线上提出申请的,消防救援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办理时限将由之前的13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

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审慎处罚则主要针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违法行为轻微且当场改正完毕,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口头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罚;2年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告诫,不予行政处罚;在消防救援部门检查前,单位已自行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措施正在整改,且已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或将危险部位停用的,不予行政处罚。

消防帮办、指导培训和上门送达文书等服务方面,今后,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消防救援部门将根据申请人需要,安排专人提供“一对一”协调技术指导、帮助提交申请、业务咨询、政策解读、文书送达等服务。做到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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