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开始啦!

本文转自:天眼新闻

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启动贵州省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进一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

据介绍,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时,要认真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于2022年4月2日前将相关证明纸质申报材料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情况报告及《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纸质申报材料,于2022年4月9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拟申报建站单位的申请材料开展评审后推荐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核查。

根据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向拟建站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及支持政策措施,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及有创建意愿的拟自主申报建站单位,要指导其充分评估博士后培养预期,了解掌握申报条件、时间节点要求及申报程序,认真收集申报资料、准确填写备案申请表,切实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企事业单位集聚高层次人才(团队)、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效载体,是企事业单位提高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先后制定出台系列支持措施,其中,对全省获批新建站单位,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建站补助50万元并向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连续两年发放生活资助。

具体内容如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8号)精神,从2022年起,人社部、全国博管委不再统一组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新设站评审,实行“条件控制、科学评估、动态管理”的方式开展新设站备案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西部地区可放宽至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2.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经工业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3.近三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高新技术企业。

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申请新设园区类工作站,须有3家以上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且其中2家以上单位分别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二、申报程序

各拟申报建站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于2022年4月2日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纸质申报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注:不得报送涉密材料)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情况报告及《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4月9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拟申报建站单位的申请材料开展评审后推荐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核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拟申报建站单位进行网上注册,符合条件的拟申报建站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新设站备案通知,对不符合新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拟申报建站单位,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申请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新设站工作。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企事业单位集聚高层次人才(团队)、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效载体,是企事业单位提高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先后制定出台系列支持措施,其中,对全省获批新建站单位,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建站补助50万元并向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连续两年发放生活资助。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创建工作,聚焦本地区本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前瞻性科研领域,从加速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高度,切实做好博士后新设站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将该《通知》印发各相关单位,切实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向拟建站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及支持政策措施,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及有创建意愿的拟自主申报建站单位,要指导其充分评估博士后培养预期,了解掌握申报条件、时间节点要求及申报程序,认真收集申报资料、准确填写备案申请表,切实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三)加大宣传审核力度。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对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拟建站单位认真进行初审,规范申报程序,严格申报条件,确保推荐质量,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2022年3月15日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服务局吕开璇 联系电话:0851-86871977)

(复制链接打开下载附件: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rcdwjs_5750847/202203/t20220317_73027365.html)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覃淋

编辑 韦倩 李冰 郭睆秋

编审 吴文仙 施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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