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出借、出租、出售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你可能已经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

本文转自:哈尔滨新闻网

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发生在大学生中的案例屡见不鲜,不少在校大学生被蛊惑利用向不法人员提供个人手机卡、银行卡等,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

为有效提升在校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切实预防和减少犯罪,近日,道外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葛新宇通过视频的方式为哈尔滨工程大学的学生们讲授了新学期第一堂法治课,以“拒绝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为主题详细讲解了互联网金融犯罪、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法律知识。

课堂上,葛新宇从普及P2P金融知识入手,结合近年来本人承办的案件和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讲解了我国非法集资犯罪相关法律规定,讲授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等有关知识,并让同学们牢记“参与非法金融活动,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的道理,引导同学们拒绝高息诱惑。同时,通过学生之口,将防范非法集资的知识带回家,让家长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

葛新宇结合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花样越来越多、伪装越来越好、迷惑性越来越强的特点,重点讲解了高薪招聘诈骗、刷单返利等常见的针对大学生的电信网络诈骗形式。

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醒在校大学生在网络生活中注重隐私保护、谨慎二维码转账,不要参与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等活动,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共同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校园防线,让更多的人增强反诈意识和防范能力。

授课后,葛新宇对学生提出的办信用卡送礼品、高薪网络兼职链接等问题一一进行在线解答。老师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检察官的讲解,了解了很多与自身安全和校园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对提升法律意识和防范违法犯罪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会将学到的法律知识及时传播给家人和朋友,时刻紧绷防范之弦,警惕新型网络犯罪。

检察官提醒:

请广大市民朋友,特别是学生,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进行刷单、网贷等活动;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不随意出借、出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不要贪得一时利益,毁掉一生前程。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王冠

编辑:刘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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