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人民检察院 预防校园欺凌 筑牢校园安全

本文转自:渭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种婷)“同学们,提到校园欺凌,你们首先会想到什么呢?”“校园欺凌除了打架、抢劫等身体欺凌之外,还包括言语欺凌、关系欺凌。”2月21日14时,华阴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杨春玲走进华岳小学,就校园欺凌相关话题与同学们直面交流。

检察官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检工作是什么,让同学们知道未检部门是为了“惩治侵害未成年犯罪,教育、感化犯了罪的未成年人以及预防未成年犯罪”。接着以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思考羞辱、辱骂他人是否会承担责任,并提醒学生注意,羞辱、辱骂等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一个小时的授课中,杨春玲通过真实案例的讲述,让学生从加害人与受害人两方面了解校园欺凌可能引发的后果,引导学生认识校园欺凌的类型、危害,让学生们养成规则意识学会尊重他人,能认真对待自己和他人的权利。同时,结合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和校园欺凌事件,提醒同学们触犯法律底线的严重后果,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防范校园欺凌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课堂结束前,检察官带领学生朗读并记录《预防校园欺凌的口诀》,再次提醒同学们珍惜友谊和校园生活,对校园欺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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