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依法制止乱建房 防止耕地“非粮化”

本文转自:广西日报

本报永福讯 近日,永福县百寿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江岩村一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活动板房进行拆除,还基本农田面积约100平方米。这是该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田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工作举措之一。

永福县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制度,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测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提高政府效能,加强宣传教育,切实保护耕地。

该县通过制作横幅标语、印发宣传单(册)以及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各村屯微信群发布信息等形式,大力开展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以及保障农村合理用地相关政策的宣传。去年以来,该县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7宗,经县房治办联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向当事人宣讲政策,由当事人及时自行拆除或依法强制拆除违建房屋,现已恢复耕地面积10余亩。同时,该县还指导村民依法依规合理用地,提高农房审批效率,2021年全县批准宅基地739宗,发放乡村规划许可证733本,从源头上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目前该县已批复立项11个旱改水项目,实施面积达417公顷,预计新增水田384公顷,获桂林市批复立项27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面积2932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123公顷。

(刘 坤 刘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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