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我在岗丨春节“不打烊”,酒驾“零容忍”!

本文转自:九派新闻

春节假期是亲朋好友聚会的高峰期

推杯盏酒其乐融融

但酒过三巡

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

别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请记住春节期间

每天每天每天

全天候24小时

各大路口,风雨无阻

你们一散场,我们就出场!

不管白天还是黑夜

无论城区、农村还是国省道路

我们一如既往地在各大路口“等你”!

案例一1月31日20时29分许,陈某源饮酒后驾驶闽F**9CW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漳平市江滨路80号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陈某源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二1月31日20时50分许,林某驾驶闽F**60E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上杭县金岗路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经检测,林某呼出气体酒精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标准。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三2月1日20时41分许,钟某闽饮酒后驾驶闽F**183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漳平市和平中路476号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钟某闽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四2月2日20时07分许,廖某饮酒后驾驶闽F**230小型普通客车行经上杭县金山路帝豪时代广场路段时,发生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廖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廖某带至县医院提取血样并送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五2月1日,胡某某饮酒后驾驶闽F**1KH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安定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检测胡某某酒精含量为31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春节期间,龙岩公安交警部门将重拳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并发动群众实施悬赏举报。遇到酒醉驾司机,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经查证属实,酒驾奖励1000元,醉驾奖励2000元。

酒驾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家人也为了别人和别人幸福的家庭请您拒绝酒后驾驶同时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者!

关键词: 春节 在岗 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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