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烟花爆竹开始销售!注意这些区域禁放!

本文转自:开屏新闻

随着春节临近,1月24日,开屏新闻记者在昆明市西山区河宏路和前卫西路、陆家路交汇口,看到烟花爆竹销售点已经上街了,售卖的烟花品种十分齐全,如“金孔雀”、“小蜜蜂”、“仙女棒”等。

24日13时许,记者在河宏路烟花售卖现场看到很多与往年不同的新式样烟花,商铺销售员逐一为记者介绍一些特殊的烟花,像“报喜花”、“金孔雀”、“梦幻精灵”等都属于较为绚丽的烟花品种。购买的市民开始零散出现,纷纷询问样式和价格来。

沿河宏路前进至陆家路一处烟花爆竹销售点,女老板介绍,销售点是从23日开始售卖,将一直卖到大年三十。在商铺前,记者还看到店上挂有“销售点周围8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横幅。商铺门口摆放的禁止事宜立牌提醒市民:禁止在人群、车辆等地抛掷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烟花爆竹、燃放禁止妨碍行人车辆通行以及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机关办公场地、医疗机构、幼儿园、机场、地铁、机场等地燃放烟花爆竹等。

新年放烟花虽然带来浓浓的年味,但还是要提醒大家注意安全。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严格执行《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分为禁止燃放区域和限制燃放区域。1月22日至2月15日期间,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及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可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不得销售燃放。

除此之外,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左学佳 实习生 李亭亭 摄影报道

责编 王利绚

校对 刘自学

编审 张明

关键词: 昆明 烟花爆竹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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