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部分新能源场站2022年优先发电计划的函

本文转自:九派观天下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相关新能源发电企业: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2年宁夏优先发电优先用电计划的通知》,我区银星能源南山四线贺兰山一风场(20.4MW)、银星能源南山八线贺兰山一风场(40.8MW)、天净神州贺兰山一风场(20.4MW)、银星能源莲湖贺兰山二风场(10.2MW)、中卫四光伏(3MW)、贺兰山风电场四期扩建(30MW)宁夏天净电能开发集团吴忠青铜峡红碴子风电场(10.5MW)共7个交易单元属于无补贴电站,2022年所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剔除以上场站容量后,对部分新能源场站剩余发电装机2022年优先发电计划明确如下:

贺兰山第一风电场(21MW),优先发电计划6865MWh;贺兰山第二风电场(20.4MW),优先发电计划6343MWh;贺兰山第四风电场(69MW),优先发电计划21590MWh。

请你单位按以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来源:宁夏发改委_通知公告】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关键词: 场站 自治区 新能源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