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刘金星、郭艳你们被法院悬赏曝光了,欢迎举报!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年第160号

本院在执行(2019)陕0822执1313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金星,男,1978年08月2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府谷县孤山镇沙坬村沙洼自然村001号,身份号码612723197808206838。未履行人民币95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郭艳,女,1982年2月12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地府谷县孤山镇沙坬村沙洼自然村001号,身份号码612723198202124023。未履行人民币95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21年12月18日—2022年12月18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731139、8731924、8722110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来源: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府谷 法院 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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