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部门联合整治校园周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有市民反映,市二中晚自习下课后,校园周边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12月21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出动警力30余人,在郴州市第一中学、郴州市第二中学、郴州市第三中学开展校园周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晚自习一下课,校园周边的电动自行车逐渐多了起来。“您的安全帽呢?”“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法载人超过一定重量,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容易造成车身失衡、刹车失控,诱发交通事故。”“您这个伞具要拆除,大风一刮,就危险了。”“您作为家长,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不能把孩子置于危险之中。”执法工作人员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劝导,并对车主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讲,现场拆除违规安装的伞具。

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谢卫胜介绍,目前,市交警部门在城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校门口,早上、中午、下午都安排了“护学岗”。在加强交通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的同时,交警还经常与学生以及家长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交通安全宣讲。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大交通安全进校园宣讲力度,将安全出行理念传递到每一位家长及师生心中;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在从源头上综合治理、规范注册登记、严管路面违法、严查非法营运等方面认真落实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曹琛

来源:郴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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