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丨市区部分公共场所禁烟标识成摆设

你是否曾见过这样的场景:在公共场所,个别烟民对禁烟标识视而不见,仍吞云吐雾。自今年12月1日起,《沧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区域)吸烟是不文明行为。昨天,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医院、商场、网吧等禁烟场所,发现仍有人吞云吐雾,毫不顾忌。在一家医院的走廊里,张贴着“室内禁止吸烟”的蓝色标识。但是在走廊的垃圾桶外,有一个半截烟头。不仅如此,在一楼的疫苗接种观察室,一名中年男子点燃了手中的香烟,一边吸烟,一边玩手机,全然不顾其他人的感受。几分钟后,这名男子把烟用脚捻灭,直接丢在地上。新华东路某服饰批发城有不少禁烟标识,卫生间还有禁止吸烟的语音播报提醒。记者从一楼走到三楼,没有看到顾客吸烟,垃圾桶里也没有烟头。然而,这家批发城一楼紧邻南门的一家甜品店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关停,地上残留了好多烟头。而且南门虽然因为疫情原因没有开,但南门通往一楼的地板上也有不少烟头。颐和新世界商圈的一家网吧门口,贴着红色的禁烟标识,但在这家网吧的安全通道内,记者发现地上有烟头。不分场合吸烟,不仅危害他人,也有损城市形象。禁烟场所(区域)禁止吸烟,一方面要靠相关法规来约束、引导,一方面也需要市民不断提高文明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李佳芳

来源:沧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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