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区新建79处“电子警察”

为了更好发挥科技设施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沈阳市浑南区新建“电子警察”79处。主要抓拍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遵章守法出行。

1.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3.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

5.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6.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7.超速行驶的。

来源:沈阳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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