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天齐渊供水有限公司因取水条件不符合规定被罚3.5万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永峰 淄博报道

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官网获悉,淄博市天齐渊供水有限公司因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被淄博市水利局给予罚款3.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公示信息显示,淄博市天齐渊供水有限公司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六十九条,淄博市水利局对其作出罚款3.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官网显示,淄博市天齐渊供水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坐落于临淄东部,公司现拥有供水深井30眼,供水加压泵16台套,供水管网230km,服务人口36万。

来源:大众网

关键词: 淄博市 不符合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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