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中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精神残疾人离婚案件

11月25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长征法庭妥善处理一起涉残疾人离婚纠纷案。

据了解,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20年4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女。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且因原告系精神残疾人,双方婚后缺乏正常沟通。加之婚后原告与被告的家人共同生活,因家庭琐事等问题双方发生严重矛盾,遂原告在家人的帮助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该案承办法官王伟奇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不便贸然开庭,且案件处理稍有不慎,反而会给双方造成更大的伤害,于是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听取双方当事人对该案的处理意见,劝导双方各退一步尽快化解纠纷。在初步确定双方的调解方案后,考虑原告及其家人出行不便,王伟奇驱车前往原告居住地定安县岭口镇,在确认原告精神状态正常,且其法定代理人即其父母在场的前提下,进行调解并释明了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原、被告及家人对调解的结果非常满意,由衷地感谢法院深入细致的工作给双方今后的生活带来了积极改变。

据悉,琼中法院通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切实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并积极为残疾当事人提供便利,是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服务宗旨的生动实践。(余庆鹏 梁泽敏)

来源:人民法治

关键词: 海南 残疾人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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