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回顾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

创新办案方式,

坚持保护公益、保障发展有机统一

积极适用磋商程序开展工作

耀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北新巷综合便民市场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公益诉讼案,针对相关机关全责不明问题,及时组织耀州区消防救援大队、耀州区城管办、永安路街道办、东街村村委会四家单位进行诉前磋商。通过磋商,明确了相关行政部门的职责,夯实了具体责任,并通过联合执法,使该问题在一周内得到彻底解决。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积极探索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等制度机制,

用“看得见”的方式彰显司法权威

耀州区院在办理的耀州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及庙湾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对太子寺石窟保护职责一案中,鉴于文物保护工作专业性强,又属新领域案件,耀州区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文物领域专家等5名听证员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通过观看视频、照片,听取文物保护专家意见,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就太子寺石窟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向耀州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庙湾镇人民政府提出检察建议是必要的、及时的,相关行政部门也当场表示将严格依法履行对文物保护的监督职责。

积极开展常态化的公益诉讼“回头看”

针对诉前检察建议执法不规范、不合理,司法化不足、质量不高问题,将公益诉讼“回头看”常态化。通过“回头看”共发现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线索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发出跟进监督函1件,口头跟进监督4件。其中,宜君县人民检察院持续监督2019年办理的林业资源领域案件被毁林地恢复情况,积极与县林业局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共计补栽油松2700株,连翘约5000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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