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造成1人跳楼死亡!42人获刑,曲靖传销涉恶案宣判

近日,曲靖市麒麟区最大传销涉恶案判决正式生效。

(2020年7月6日案件庭审前被告人待审画面)

被告人刘波等4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抢劫一案在历经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一审、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查明:自2018年以来,被告人刘波、陈碧春伙同被告人苏念、黄开浪、梁秋玲等人在曲靖市麒麟区以销售“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产品为名,采用天津天狮传销组织运作模式发展组织成员,形成以被告人刘波、陈碧春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黄开浪等14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成元栋等26人为一般参加者的以传销为名实施非法拘禁、抢劫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集团分工明确,组织结构严密,实行严格的层级管理,设立“A、B、C、D、E”五个级别的成员关系,分别称为大老总、老总、领导、业务员、新业务员(又称“老板”),通过领导(又称“家长”)在曲靖市麒麟区南城门社区、来兴小区等地租赁房屋,组建以“家”为单位的犯罪窝点实施犯罪行为。

关键词: 传销案件 抢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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